一、活动目的
   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不断发展,经济迅速腾飞,人民生活日益富裕,与此同时,在静安区,随着楼宇经济的发展,楼宇白领群体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力军,楼宇内的白领青年已成为领导时尚的潮流。为进一步丰富静安楼宇员工的文化生活,加强楼宇之间的沟通联系,营造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文化氛围,拟举办党旗飘扬“歌唱祖国,歌唱静安——2008静安百幢楼宇卡拉OK大奖赛”活动,搭建“两新”楼宇员工展示自我的平台,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,使活动被群众接受并欢迎。
  二、主办单位
静安区社会工作党工委
静安区文化局
  三、承办单位
静安区经济党工委 静安区建交党工委 静安区司法局党委 静安区民政党工委
静安区社团局 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静安寺社区综合党委 曹家渡社区综合党委
江宁路社区综合党委 石门二路社区综合党委 南京西路社区综合党委 静安区文化馆
  四、报名要求
1、工作在静安的楼宇员工及白领青年,经所在大口推荐选出
2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,55岁以下;不限男女,不分国籍。
3、参赛者报名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一寸免冠彩照1张。
4、参赛歌曲必须是能体现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发展及取得伟大成就的,能反映当代人健康的精神风貌、理想追求、审美情趣和
   丰富的情感生活的歌曲。
5、比赛不分唱法(美声唱法、民族唱法、通俗唱法均可)及形式,参赛者可以独唱、二重唱、组合唱(限3人)等表演形式参加
   比赛(二重唱、组合唱算一个节目)。
6、报名方式:参加比赛的歌手请到各大口报名。(下载报名表
7、业务联络:静安区文化馆活动部陆慧62481900转206  地址:乌鲁木齐北路459号1号楼303室
8、报名联络: 静安区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冯艳静, 52894388,62475627
  五、比赛形式
1、比赛选拔、复、决赛三阶段进行,选拔工作由各大口自行举行,若需评委,可与文化馆联系。复赛、决赛由静安区社会工作
   党工委、静安区文化局联合举办。
2、参赛曲目:选手共准备2首参赛歌曲,一首为指定歌曲(选手可根据指定曲目表进行挑选),一首为自选歌曲,比赛时由评委
   指定其中一首歌曲参加比赛。
3、每位歌手自备CD伴奏带。
4、决赛现场设知识问答环节(决赛前主办方将提供复习资料,知识问答主要内容围绕改革开放30年来的相关知识,注重选手德
   育素质的提高和选手知识面的拓展而展开)。
5、比赛流程:参加复赛、决赛的选手根据抽签编号参加比赛;决赛中,除个人演唱外,另设现场知识问答及专家点评环节,更
   好地体现“两新”员工及当代青年整体素质。
  六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1、预赛: 由各大口自行举行
2、复赛: 8月下旬设2场比赛,其中:社区、经委各6名(节目),司法局2名(节目),区社会组织3名(节目),建交委1名(
   节目)等。 地点:静安区文化馆四楼小剧场
3、入围选手(10个)声乐培训:9月10日左右   地点:静安区文化馆三楼多功能厅
4、决赛:9月下旬   地点: 待定
  七、评奖及奖励办法
1、评审标准:
   有关音乐的部分如音准、音色、节奏、和声等的处理和表现力占80%;舞台表现部分如台风、表情、服饰、动作等占20%;
2、不论独、重、组合唱,每个节目均以总分高低决定先后名次;
3、原创作品予以适当加分;
4、评审团评委老师现场点评。
5、评审团由上海音乐家协会专家、上海音乐学院教师、媒体从业者以及主办单位指定的人员组成;
6、本次比赛奖项设置:本次奖项共设16个,其中:个人奖10个:一等奖(1名)、二等奖(2名)、三等奖(3名)、优秀歌手
   奖(4名)、优秀组织奖(7个)。
   (1)个人奖项
     一等奖 (1名)  奖金3千元及奖杯、证书
     二等奖 (2名)  奖金2千元及奖杯、证书
     三等奖 (3名)  奖金1千元及奖杯、证书
     优秀歌手奖奖(4名)  奖金500元及证书
   (2)优秀组织奖(7个) 奖金1000元及奖杯